案例简介
某投保人利用其亲属的身份信息购买了多份重大疾病保险,并在保险合同生效后,伪造了亲属患病的证明,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。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发现其行为后,给予拒绝赔付的理赔决定。
风险提示
利用他人身份投保不仅违反了保险合同的诚信原则,还可能因涉及伪造证明材料而构成犯罪。
法规解析
根据《保险法》第八条,保险合同应当载明投保人、被保险人的身份信息。投保人利用他人身份投保的行为属于保险欺诈,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条,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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